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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
编辑:youmin  来源:省教厅  2007-6-18 9:02:36  点击:252

发展民族地区教育,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根本途径,是民族地区各族群众摆脱愚昧落后、脱贫致富的关键所在。四川是一个多民族大省,由于历史、地理、经济等多方面的原因,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滞后,是我省实施“两基”的难点。党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给我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为了改变民族地区教育的落后状况,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民族地区教育的基本状况

建国前,我省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县基本没有学校教育。新中国成立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校点布局、校舍设施、办学形式、招生办法、教育方式等方面探索出了比较切合实施的路子。截止1999年底,全省50个民族自治县(市)已有37个县基本普及小学教育,有5个县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有30个县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民族地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学点)共计7888所,在校学生达82.5万人。

但是,我省民族地区教育总体水平仍然落后,发展也极不平衡,很不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至今还有13个县未普及小学教育,45个县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20个县未实施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有4个县小学入学率不到60%,个别县的初中入学率仅为百分之几;在已经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地方,巩固提高的任务还十分艰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相对滞后;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不高;办学形式、教学模式还存在着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

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对教育战略地位和优先发展的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加之部分群众对教育尚无迫切要求,少数群众还存在不愿送子女入学等落后观念,致使部分地方入学率下滑,辍学情况严重。在藏区,一些地方的寺庙对实施义务教育也有消极影响。由于受经济发展的制约,民族地区教育经费中人头经费占95%左右,用于事业发展的资金很少,一些地方还存在拖欠、挪用教育经费的现象,学校设施条件普遍较差,严重制约着教育的发展。

在三州,尚有10%的中小学教师学历未达标,有相当一部分教师虽然学历达标,但实际教学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一些地方为了节约经费,聘请了一些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小学代课教师,这类代课教师已占民族地区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20%。师资队伍的数量和素质都不能适应教育发展的要求。

民族地区教育改革进展迟缓,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多方筹集资金办学的投资体制尚未形成。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教育结构调整、学校内部改革和加强管理的力度不够,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待提高。

我省民族地区教育总体水平虽然落后,但经过几十年的创业和探索,现已具备了加快教育发展的条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既为我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又对我省民族地区教育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抓住机遇,通过10年的艰苦努力,从根本上改变民族地区教育的落后状况,使教育发展跨上一个新台阶。

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发展我省民族地区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把发展教育作为民族地区脱贫致富、繁荣进步的根本措施,继续对民族地区教育实行特殊的扶持政策。按照优先发展、适度超前、总体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进展族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工作进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的思想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实现民族地区跨越式的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团结、发展、繁荣和进步。

从现在起2010年,我省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奋斗目标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强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建立基本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西部大开发需要、体现民族特色和时代特点的民族地区教育体系,在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上,使教育更直接地为群众脱贫致富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分类分阶段目标:

以普及小学教育的先后为基准,把民族地区分为三类地区。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冕宁、峨边、马边、汶川、理县、茂县、金川、九寨沟、马尔康、泸定、丹巴、康定、九龙、乡城19个县为一类地区;盐源、喜德、普德、甘洛、昭觉、木里、雷波、越西、金阳、黑水、小金、松潘、若尔盖、红原、阿坝、甘孜、炉霍、巴塘、稻城、得荣、新龙、雅江、道孚23个县为二类地区;布拖、美姑、壤塘、石渠、白玉、色达、德格、理塘8个县为三类地区。

第一阶段,从现在到2005年,积极推进“两基”。一类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地区人口占民族地区总人口的50%以上;二类地区巩固提高普及小学教育成果,接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要求;三类地区基本普及小学教育。一、二类地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扫除青壮年文盲地区人口占民族地区总人口90%以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与培训农牧民掌握实用技术紧密结合。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

第二阶段,从2006年到2010年,基本实现“两基”。一类地区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有计划地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二类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地区人口累计占民族地区总人口的85%以上,民族地区基本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三类地区巩固提高普及小学教育成果,接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一、二类地区巩固提高扫除青壮年文盲成果,三类地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实现上述目标要着力完成以下五项主要任务:

(一)教育改革有较大进展。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改革。强化政府统筹,打破条块分割,调整教育结构,合理布局校点,优化资源配置;在坚持财政投入为主的同时,建立有效机制,加强对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调动广大农牧民办学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努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推进素质教育,使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显著提高。

(二)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完成中小学校点布局调整,所有学校硬件建设达到无危房、有教室、有课桌凳、有旗杆、有厕所的办学基本要求。大多数学校在“一无四有”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有广播设备、有基本的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图书,有宿舍、有运动场地、绿化场地、农牧业生产基地等。

(三)师资队伍明显加强。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素质合格、学科配套、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基本满足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需要。小学教师全部学历达标,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5%以上,高中教师学科配套、学历达标率达到90%左右,学历达标的教师基本能胜任教学工作。当地各民族教师成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主体,培养一批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四)寄宿制学校有大的发展。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积极发展寄宿制学校。到2010年,寄宿制中小学生达到30万人左右,寄宿制学校的教育、生活设施基本配套,农区寄宿制学校有菜地,牧区寄宿制学校有草场。力争把所有寄宿制学校建设成办学条件基本完善,家长放心、群众满意的学校。

(五) 初步建立民族地区远程教育体系。所有县能收转中央和省的教育电视节目,以广播电视村村通为基础,实现广播电视校校通,大多数乡镇中心完小及以上学校能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县城中小学与省级教育网络联网。

三、 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是一个重大的政治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民族地区教育发展落后,人的素质上不去,将成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制约因素。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从实施西部大开发和落实科教兴川战略的高度,从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出发,把关心、支持和抓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作为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把民族地区教育作为一项战略性、先导性、基础性工作,切实放在优先发展地位,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教育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如果不从娃娃抓起,首先把九年义务教育抓好,民族地区的脱贫致富,摆脱愚昧落后,过上小康生活等都将是一句空话。要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依法保证义务教育年龄阶段的少年儿童都能入学。要建立和完善教育地方性法规,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认真实施和推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增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意识。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开展依法治校工作,促进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

三)切实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各级党委、政府要千方百计增大教育投入。未来10年,按最低标准测算,实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目标任务需新增投入40亿元。鉴于我省目前财政承受能力的实际情况,在认真落实对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大力吸纳社会资金办学、加大教育结构调整、挖掘现有资源潜力的同时,10年之内努力协调落实30亿元,用于发展民族地区教育,并力争在实施中进一步增加。重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寄宿制学校,提高学生生活补助和建设远程教育网络。

在2001年到2010年间,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积极向中央争取每年对我省民族地区教育专项补助1亿元。省扶贫办在扶贫资金中每年集中民族地区 教育财政扶贫资金1亿元。省级有关部门以及民族地区保证每年共筹措资金1亿元以上用于民族地区教育。其中省财政每年新增2000万元,省民委在现有“两项资金”中每年列出3000万元,省计委每年争取国家和省投资1500万元,省教育厅每年从“两基”经费中划出2000万元,三州调整支出结构每年增加教育投入共计1500万元。同时,要积极争取内地支援、国外援助和社会捐赠。

农村税费改革后,义务教育经费要纳入地方预算,从财政体制上切实加以保证。要加强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把已经确定的各项政策用好。广泛发动群众为发展教育投工投料,捐资助学。

为了保证教育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不被克扣、挪用,今后中央和省划拨给民族地区的教育专项经费必须按照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实行归口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财政直接拨付。省级有关部门用于民族地区教育的专项资金,也要统一规划安排,切实按项目拨款到位。省教育厅、省民委要根据本行动计划的要求,提出项目和经费具体安排意见,报省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务必做到专款专用。

(四)认真落实对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对口支援是帮助民族地区加快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务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厅字[2000]13号),积极争取浙江等东部省市组织更多的学校对口支援我省民族地区的学校。要建立健全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机制,发动全省特别是较发达的地区和省级各部门、各单位支援民族地区教育。这既是促进发达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师资不足、水平不高、设施落后的有效办法。通过对口支援,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帮助民族地区实现“两基”任务。目前,要认真组织好省内成都、绵阳、德阳等8个市按照县对县、校对校的方式对口支援甘孜、阿坝、凉山三47个县的中小学。乐山市负责组织所属县(区)的中小学对口支援峨边县、马边县的学校。对口支援的学校要选派教师和管理人员到民族地区任教、任职;民族地区学校要选派教师和管理人员到内地学校挂职,以帮助提高民族地区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内地学校对民族地区受援学校要给予力所能及的经费、物资、设备支持。在加强教育对口支援的同时,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为民族地区引进先进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现代设施。要建立责任制,每个对口支援的市、县(区)都要有一位政府领导负责,定期到受援地区学校指导工作;对口支援的学校要组织干部、教师深入受援学校。县、校对口、10年不变,具体人员可定期轮换。要制定具体政策,解决好支教人员的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要发动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捐资捐物支援民族地区教育,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我省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五)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要有计划地把民族地区在职教师保送到各级各类师范院校进行在职或离职进修,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逐步清退代课教师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办好民族地区的师范学校,并在内地师范院校定向为民族地区培养师资。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为民族地区补充高中缺科教师。通过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教师到农村、牧区任教,可采取双薪制等办法,聘用内地教师到民族地区工作。根据需要,由省统筹规划为内地到民族地区高校工作的教师在内地修建退休教师住所。加强师德教育,强化教师的责任心和奉献意识。

(六)努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既是教育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教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应走普通职业教育、成人职业教育并举,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路子。多数地区以发展初等职业教育、办综合中学为主;充分依托现有中专、技工校和与内地国家级、省级重点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依托民族地区高等学校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努力做到按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人才。

(七)积极发展以卫生电视教学为重点的现代远程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是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跨时空的新型教育方式,在民族地区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要纳入当地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大力发燕尾服民族地区卫星电视教育,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基础上实施广播电视校校通工程。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民族地区教育校园网络,大力开发先进适用的教育教学较件,推广应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搞好多样化的电化教育和计算机辅助教学。

(八)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双语教学。寄宿制和双语教学是针对民族地区特点而采取的特殊办学形式和教学模式。未来10年,通过科学规划,在民族地区新办寄宿制乡中心完小300所,改扩建寄宿制乡中心完小500所,并进一步完善中学寄宿制建设。要适当划拨土地和草场,让寄宿制学校自办小农场或小牧场,实现蔬菜、肉奶的自给或半自给。提高民族地区受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规范生活补助的发放办法,逐步走上学生生活费以家长负担为主、国家适当补贴的路子。根据语言环境、群众意愿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双语教学,使双语教学为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人口素质服务。

(九)调整教育结构,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办学效益。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民族地区实际,调整好民族地区的教育结构。调整高等教育结构,努力把民族地区现有高等学校逐步办成综合性的高等院校。继续采取特殊的招生政策,定向为民族地区培养急需人才,在更多科类的大专院校进一步办好少数民族预科班。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的直升要根据民族地区需要,逐步增加升入省内重点院校的比重。调整中师、中专、技校和职业中学的结构,由州统筹,办成综合性的职业技术学校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12万人以内的县原则上只办一所综合性的高完中,不单独办职业中学和民族中学。继续办好内地中学民族班和民族中学。调整小学校点布局,在保证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的前提下,尽可能集中办学,把乡中心完小和村小建设成为多功能的学校。

(十)加强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办好教育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工作职责。为了保证本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民族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民族地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实施本行动计划的第一责任人。省教育厅、省民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负起责任。要把发展民族地区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省上成立四川省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10年行动计划协调领导小组。民族地区各州、县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要精心部署,认真组织,扎实工作,通过几届班子的不懈努力,务求实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10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省教育厅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0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