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是一个重大的政治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民族地区教育发展落后,人的素质上不去,将成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制约因素。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从实施西部大开发和落实科教兴川战略的高度,从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出发,把关心、支持和抓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作为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把民族地区教育作为一项战略性、先导性、基础性工作,切实放在优先发展地位,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教育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如果不从娃娃抓起,首先把九年义务教育抓好,民族地区的脱贫致富,摆脱愚昧落后,过上小康生活等都将是一句空话。要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依法保证义务教育年龄阶段的少年儿童都能入学。要建立和完善教育地方性法规,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认真实施和推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增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意识。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开展依法治校工作,促进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
三)切实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各级党委、政府要千方百计增大教育投入。未来10年,按最低标准测算,实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目标任务需新增投入40亿元。鉴于我省目前财政承受能力的实际情况,在认真落实对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大力吸纳社会资金办学、加大教育结构调整、挖掘现有资源潜力的同时,10年之内努力协调落实30亿元,用于发展民族地区教育,并力争在实施中进一步增加。重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寄宿制学校,提高学生生活补助和建设远程教育网络。
在2001年到2010年间,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积极向中央争取每年对我省民族地区教育专项补助1亿元。省扶贫办在扶贫资金中每年集中民族地区 教育财政扶贫资金1亿元。省级有关部门以及民族地区保证每年共筹措资金1亿元以上用于民族地区教育。其中省财政每年新增2000万元,省民委在现有“两项资金”中每年列出3000万元,省计委每年争取国家和省投资1500万元,省教育厅每年从“两基”经费中划出2000万元,三州调整支出结构每年增加教育投入共计1500万元。同时,要积极争取内地支援、国外援助和社会捐赠。
农村税费改革后,义务教育经费要纳入地方预算,从财政体制上切实加以保证。要加强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把已经确定的各项政策用好。广泛发动群众为发展教育投工投料,捐资助学。
为了保证教育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不被克扣、挪用,今后中央和省划拨给民族地区的教育专项经费必须按照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实行归口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财政直接拨付。省级有关部门用于民族地区教育的专项资金,也要统一规划安排,切实按项目拨款到位。省教育厅、省民委要根据本行动计划的要求,提出项目和经费具体安排意见,报省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务必做到专款专用。
(四)认真落实对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对口支援是帮助民族地区加快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务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厅字[2000]13号),积极争取浙江等东部省市组织更多的学校对口支援我省民族地区的学校。要建立健全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机制,发动全省特别是较发达的地区和省级各部门、各单位支援民族地区教育。这既是促进发达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师资不足、水平不高、设施落后的有效办法。通过对口支援,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帮助民族地区实现“两基”任务。目前,要认真组织好省内成都、绵阳、德阳等8个市按照县对县、校对校的方式对口支援甘孜、阿坝、凉山三47个县的中小学。乐山市负责组织所属县(区)的中小学对口支援峨边县、马边县的学校。对口支援的学校要选派教师和管理人员到民族地区任教、任职;民族地区学校要选派教师和管理人员到内地学校挂职,以帮助提高民族地区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内地学校对民族地区受援学校要给予力所能及的经费、物资、设备支持。在加强教育对口支援的同时,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为民族地区引进先进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现代设施。要建立责任制,每个对口支援的市、县(区)都要有一位政府领导负责,定期到受援地区学校指导工作;对口支援的学校要组织干部、教师深入受援学校。县、校对口、10年不变,具体人员可定期轮换。要制定具体政策,解决好支教人员的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要发动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捐资捐物支援民族地区教育,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我省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五)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要有计划地把民族地区在职教师保送到各级各类师范院校进行在职或离职进修,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逐步清退代课教师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办好民族地区的师范学校,并在内地师范院校定向为民族地区培养师资。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为民族地区补充高中缺科教师。通过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教师到农村、牧区任教,可采取双薪制等办法,聘用内地教师到民族地区工作。根据需要,由省统筹规划为内地到民族地区高校工作的教师在内地修建退休教师住所。加强师德教育,强化教师的责任心和奉献意识。
(六)努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既是教育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教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应走普通职业教育、成人职业教育并举,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路子。多数地区以发展初等职业教育、办综合中学为主;充分依托现有中专、技工校和与内地国家级、省级重点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依托民族地区高等学校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努力做到按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人才。
(七)积极发展以卫生电视教学为重点的现代远程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是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跨时空的新型教育方式,在民族地区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要纳入当地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大力发燕尾服民族地区卫星电视教育,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基础上实施广播电视校校通工程。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民族地区教育校园网络,大力开发先进适用的教育教学较件,推广应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搞好多样化的电化教育和计算机辅助教学。
(八)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双语教学。寄宿制和双语教学是针对民族地区特点而采取的特殊办学形式和教学模式。未来10年,通过科学规划,在民族地区新办寄宿制乡中心完小300所,改扩建寄宿制乡中心完小500所,并进一步完善中学寄宿制建设。要适当划拨土地和草场,让寄宿制学校自办小农场或小牧场,实现蔬菜、肉奶的自给或半自给。提高民族地区受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规范生活补助的发放办法,逐步走上学生生活费以家长负担为主、国家适当补贴的路子。根据语言环境、群众意愿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双语教学,使双语教学为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人口素质服务。
(九)调整教育结构,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办学效益。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民族地区实际,调整好民族地区的教育结构。调整高等教育结构,努力把民族地区现有高等学校逐步办成综合性的高等院校。继续采取特殊的招生政策,定向为民族地区培养急需人才,在更多科类的大专院校进一步办好少数民族预科班。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的直升要根据民族地区需要,逐步增加升入省内重点院校的比重。调整中师、中专、技校和职业中学的结构,由州统筹,办成综合性的职业技术学校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12万人以内的县原则上只办一所综合性的高完中,不单独办职业中学和民族中学。继续办好内地中学民族班和民族中学。调整小学校点布局,在保证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的前提下,尽可能集中办学,把乡中心完小和村小建设成为多功能的学校。
(十)加强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办好教育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工作职责。为了保证本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民族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民族地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实施本行动计划的第一责任人。省教育厅、省民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负起责任。要把发展民族地区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省上成立四川省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10年行动计划协调领导小组。民族地区各州、县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要精心部署,认真组织,扎实工作,通过几届班子的不懈努力,务求实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10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